解说债务加入是怎么回事
2016/10/15 1:31:08 点击:
湖州讨账公司——解说债务加入是怎么回事
债所谓债务加入,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,指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,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债务关系中,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。债务承担,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,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。债务承担根据债务人是否继续承担债务为标准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(又称债务转移)和并存的债务承担(又称债务加入)。
我国《合同法》第84条规定:“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”通常认为该条规定主要是指免责的债务承担。债务转移因直接影响到债权人利益,故必须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;而债务加入客观上更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,故理论上讲并不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。当然,该条款并未对债权人同意的方式和效力作出规定。司法审判中通常认为,如第三人出具承诺书表示愿意承担债务,债权人对此未予接受,亦未在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务转让协议书上加盖公章的,应认定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[1]。湖州要账公司上传- 上一篇:债务加入的法律分析 2016/10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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